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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澜天湖大道澜天湖四区1号225幢1-7号房屋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澜天湖大道澜天湖四区1号225幢1-7号房屋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7日10时至2021年5月28日10 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7,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澜天湖大道澜天湖四区1号225幢1-7号房屋。

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澜天湖大道澜天湖四区1号222幢房屋,位于丰都县南天湖苏格兰小镇。房地证号为:(渝(2020)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300285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证载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产权证为整幢楼总证。未办小证。

标的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澜天湖大道澜天湖四区1号225幢1-7号房屋,位于该栋楼第1层,户型为1室1厅1厨1卫。建筑面积约58.39平方米,套内面积约54.96平方米。有查封,清水,现空置。

标的物以实际具体现场状况为准,房屋面积以登记部门确定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务必自行实地查勘了解。

特别提示:1、该房屋有查封。本次拍卖由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涉及房屋权属的相关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欠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的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仅有所在楼幢总证,未分小证,能否分证并办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28.5644万元,起拍价19.99508万元,保证金:1.99950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登录恒升拍卖官网www.hs518.com,关注恒升拍卖微信公众号“hspm”,联系电话:400-1609881(咨询、预约看房)。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16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账号:01600164399999014192);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和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400-160-9881,023-686231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执行电话:023-70712267陈法官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0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