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20年8月25日11:30对下列标的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川主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三河镇川都路299号)进行现场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参考价(万元) | 备注 |
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川都路299号营业用房 | 第1层 | 96㎡ | 96㎡ | 89万元 |
整体拍卖不分零 土地性质:集体土地 (未办证) |
2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川都路299号住宅用房 | 第2-3层 | 192㎡ | |||
3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川都路299号集体土地使用权 | 用途为商业、住宅 | / | 244㎡ |
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在2020年8月24日17:00缴纳指定账户;竞买成交者,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竞买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竞买人应于2020年8月25日10:30-11:30凭保证金缴纳凭据和有效证件及身份证明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进行展示。
五、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拍卖参考价应价,否则视为违约,该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竞买人竞得该标的后,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佣金按成交价款的4%),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和竞买人约定移交时间,按标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八、拍卖标的未办证,办证相关事宜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负责协助办理,如无法办证,不影响此次拍卖成交效力,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对此知悉并接受。
九、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竞买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咨询电话:(023)68628877、13389609381
联系人:苏先生
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